旧房外墙安全隐患大,过往路人需留心
“岗泥掺石灰”,外墙很脆弱
顺德城市网消息 (见习记者利荣聪) “好危险啊!上星期接连下了几场大雨,瀛洲大街有些地面上掉满了黄泥渣,都是从那些旧房子的外墙上掉下来的,我经过的时候差点就中‘头彩’了!”市民黄伯说起这个时还心有余悸,不知道哪一天砸中头的就不只是这些泥渣了。有此种担心的不仅仅是黄伯一个人,不少过往的路人和在附近居住的街坊每次途径这些“雷区”时都避而远之,担心一不小心会中“头奖”。
老房子“掉皮”,市民担忧砸到自己头
记者走访了大良的瀛洲大街、顺景街、凤庆大街等旧房屋比较集中的片区发现,由于年久失修,很多旧房的外墙都像毁了容一般,看起来残缺不全,并有明显剥落痕迹。几位年长的街坊介绍说,像这些黄色旧房大部分楼龄均已超过了20年,有些甚至达到了35年以上,原来简单装修过的外墙耐不住常年的风吹雨淋,所以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
对于这样的说法,记者在大良北区居委会国土房建室主任黎志联处得到了证实。黎志联表示,由于原来使用的建筑材料较差,加上楼龄相对较高,北区居委会辖区内存在很多这样“有问题”的私人民宅。在凤庆大街经营专业扇灰装修店的罗师傅向记者解释,由于当时经济条件限制,大良旧城区不少旧房普遍采用“大量岗泥掺拌极少量石灰”的做法装修外墙,粘合性相对较差,经受不住风雨的长时间侵蚀,特别是在雨季外墙会更容易剥落。
罗师傅说,每年到了雨水较多的季节,装修店的生意就增加不少。记者走访时就刚好碰上市民梁先生雇了4位装修师傅为其在大良观光路万福巷的旧房进行修葺整理。梁先生介绍说,他家旧房墙体外装修有较大面积的松动,担心墙体出现大面积剥落而伤及路人,所以不惜花重本重新装修旧房的外墙。这次装修不仅仅重新整理抹平了外墙,还新铺了水泥墙面。
居委会劝解无效,伤到人是要负责的
然而像梁先生这样比较主动且较为彻底地进行装修的屋主并不多,“很多屋主都只是对旧房做简单的外墙清理,不愿意做太大的装修动作,有些屋主就觉得不值得。这也就是说,尽管做了简单的整理,隐患还是没能彻底消除。”罗师傅说道。
针对这些情况,居委会并没有坐视不管,专门组织了工作人员与这些户主进行沟通,劝说他们进行外墙改善。但是很多户主都表示由于资金压力无力承担装修成本。黎志联说,大部分有经济能力的户主已搬离旧房,并将旧房用作出租,而翻新外墙涉及大笔资金,对这些户主来说花钱的实用意义不大。而如果强制对这些旧房外墙进行翻新改造,居委会也无法承担这一大笔支出。黎志联表示,还是希望户主能够自行承担装修,否则万一发生意外,可能付出的代价会更大,得不偿失。
记者了解到,如果有路人遭遇外墙老化、防护墙石剥落而不幸被砸伤,屋主是要承担责任的。因为根据《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除非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根据建设部制定的《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九条和第十条之规定,像楼房的基础、柱、梁、墙属于共有房屋主体结构,由共有房屋所有人共同所有,责任共同承担。凡异产毗连房屋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修缮,不得拖延或拒绝;否则,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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