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不可擅自建设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万家长 通讯员闫晋升) 6月7日上午,龙江拆违联合执法队来到苏溪工业区,依法将一处未办理规划报建手续的在建厂房拆除,该建设用地面积1500平方米,准备拟建6层厂房。
执法人员介绍,该厂房于4月23日开始动工,执法时正处于首层建设,里面密密麻麻地搭起了脚手架,外面架起了竹排山。据执法人员介绍,该厂房拟建6层,建筑面积达到7200平方米。昨日,违建当事人康某经过执法人员劝说,当场保证停止施工,接受处罚。
据了解,该建筑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已与苏溪资产办公室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执法人员解释,与村委签订的只是土地的使用合用,未经镇规划部门的许可是不能建设的。执法人员也提醒广大市民,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前,不得擅自进行房屋等建筑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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