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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家电须保修3个月 恐难实现



琳琅满目的二手家电或将迎来涨价潮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林仲儒) 顺德的家电之都,生产的电器、电子产品自然不少。另一方面,顺德的二手电器、电子产品的交易也较多,近日,商务部发布了《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该办法的出台是否会对顺德产生影响?顺德城市网记者昨日(5月5日)对此进行走访调查。

■新规解读

  由商务部发布的《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办法)。其中,办法规定经营者应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免费包修服务,旧电器电子产品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的,经营者应依法履行三包责任。

  办法施行后,经营者收购旧电器电子产品时应当对收购产品进行登记,登记信息应包括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品名、商标、型号、出售人原始购买凭证或出售人身份信息等。在流通环节,经营者必须向购买者出具销售凭证或发票,而购买者自己也要记得及时索要,因为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经营者须向消费者提供保修服务。

■走访调查

价值高的手机有保修,便宜的没有


  顺德城市网记者在新基一路的二手手机市场走访发现,手机是主要的二手消费电子产品,但经营者提供的保修服务却差参不齐。有些手机可保修3个月甚至更长,有的只能保修1个星期,甚至没有保修,只有销售者一句“没事的,有事回来找我吧”作为口头承诺。

  一位姓林的店主向记者介绍,一款售价2000元的iPhone4手机可作3个月的保修,他会出具保修单。但一些便宜且不是品牌的手机就不会开保修单,因为这些机子的质量难以保证。“如果质量差的,我还要作长期保修,我不是亏了嘛。”

  相对经营者的“限保”,消费者的保修意识又是怎样呢?梁先生昨日就在二手手机市场里,以2600元的价格买了一部手机,店主承诺,梁先生购得的手机保修期为6个月。

  不过,谈到二手电子产品的维权方面,梁先生坦言以前较忽视。不会主动向商家索要保修单据,当然商家也不会主动给他。但现在他买手机肯定要问保修期,也会索要保修单。“其实二手手机也有保修期的,消费者要主动去争取,否则商家不会主动给我们的。”

二手电器收购要登记?店主称很难实现

  与二手手机相似,二手家电也同样是价格高低决定是否有保修期。记者走访观光路一带的二手家电店铺,发现一台4L的洗衣机售价为360元,但保修期只有3天,同样,一台美的电风扇售价65元,保修期也只样3天。而在锦岩路,另一家二手家电店铺出售一台4L的洗衣机售价为450元,则有3个月的保修。

  附近一家家电旧货市场的店主彭先生告诉记者,二手家电的保修服务或保修时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销售价格,因为维修费用往往是直接增加到费用中去的。“卖得便宜,我们承受不起维修成本,自然就没有保修,或直接缩减保修期咯。”

  另外,对于收购旧家电时要登记相关信息,彭先生称可操作性不大,“卖二手家电的店铺,多是去淘要被扔的或急于套现的产品,哪来那么多详细信息可以登记,如果该政策强行推行,我们只能去大厂进货,那成本就高了,最后只能涨价销售。”对此,有市民也表示,新办法对消费者是好事,但他也认为难以落实。

■声音

大厂不想做,小店做不好


  针对办法的有关规定,顺德家电商会秘书长赖晓明表示,目前整个二手家电行业都存在流通和销售不规范的情况,新办法施行后,有望能大力整顿行业发展。“小作坊式的二手家电店铺存在拆解家电时污染环境和二手产品存安全隐患的陋习,但大型的家电厂家因为投入产出比例不理想,很少做二手家电回收销售。”

  赖晓明表示,新办法实施后,对顺德的家电企业或许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对未来家电的循环再利用生产,大企业们则需要未雨绸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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