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递温暖的力量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顺德资讯 > 本土速递 > 社会万象 >
精彩专题,一览无穷

热门查看

村民欠租+占地,股份社扣押分红被状告


乐从新隆村租金纠纷案
 
昨日的审理,乐从新隆村有将近200名村民到场旁听,皆因案件
涉及到3600多名股民的集体利益。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梁雯雯)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目前,乐从新隆村正是处于这样的境况。不久前,该村股份社因土地租金拖欠问题与村里的91名股民对簿公堂。昨日(12月5日),该案在顺德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村将近200名村民到场旁听。

●案情经过

拖欠租金+占地,租户被股份社扣压分红

  本案中,原告的是乐从新隆村的91名股民,被告则是新乐隆村股份社,双方的矛盾来源是土地租金问题。记者了解到,原告的91名股民涉及25户人家,这25户人家早期投包了村里土地或鱼塘,并与当时的新隆村委签订了租赁合同。期间,有租户存在没按时交租金的现象。

  2008年,乐从新隆村股份社社长陈继新上任,上任后陈继新发现,不仅有部分租户没按时交租,甚至有部分租户还存在多占土地的现象。对此,新隆村股份社要求租户清偿了欠租、归还占用集体土地或缴纳占用土地租金。

  另外,对于租户多占用的土地,新隆村经过村民大会表决,租户须按每月6.8元/平方米的标准交租金,否则就要求租户把多占用的土地还交股份社。随后,股份社将相关的要求进行公示。

  公示张贴后,租户仍没有按时交钱。随后,新隆村股份社表决通过,决定扣除91名股民应有的股份分红和征地款,共计7169947元。

91名村民状告股份社,指其无权扣钱

  扣钱后,租户与股份社多次就相关问题进行交涉,但双方未有解决方案,最终,91名股民将新隆村股份社告上了法庭。

  租户们表示,他们对于股份社设置的交款要求是有意见的。陈光(化名)是这件案子中的原告股民之一,他告诉记者,并不是所有租户都不愿意交纳拖欠的租金,而是因为股份社要求他们先交纳滞纳金再交租金。

  然而双方的问题就出现在滞纳金上。陈光表示,自己从2005年到2010年所拖欠的租金约为4.2万元,但是股份社要求他按1%每日的标准交滞纳金。他表示,单是滞纳金的金额就达到41万元,对此,租户们认为,股份社定的滞纳金标准太高,难以承受。

●争议焦点

股份社有无权扣除股民分红?

  在昨日的审理当中,双方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股份社是否有权扣除91名股民的款项上。原告的代表律师称,新隆村股份社要求租户按每日1%的标准交滞纳金本来就是不合理的,原因是该标准太高,村民难以承担。

  另一方面,该律师还表示,股份社扣除款项的行为也是没有受法律保护的,为此股份社无权扣除原告91名股民的款项。

  对于原告的指控,新隆村股份社的代表律师表示,股份社没有扣除原告的股份分红、征地款,只是暂时不分配分红和征地款,等到租户清偿了欠租、归还占用集体土地或缴纳占用土地租金后,就会分配给他们。

  对于扣除款项的合法性,其代表律师则表示,91名原告都是新隆村股份社的股民,按照新隆村股份社的章程及股东代表决议规定,对股东存在欠租、私下占用集体土地等侵害股份社集体利益的行为,可扣缴分红、征地款。对此,其代表律师表示,新隆村股份社的做法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完全是股份社成员行使自主权的自主管理行为。

●双方诉求

股份社:先还清欠款,才能拿回分红

  “欠债还钱是应该的,租户不交还拖欠的租金,我们就不会给他们分钱,他们现在损害的是新隆村集体股民的利益。”新隆村股份社社长陈继新表示,目前新隆村有3600多名股民,目前,全村人都在关注着案子的进度。“我们的目的很明确,只是想租户能按要求交还拖欠的款项。”

原告股民:滞纳金标准太高,交不起

  对于陈继新的说法,原告股民则表示,如果按照拖欠的租金交钱问题不大,但是股份社设定的滞纳金标准太高,租户无力承受。对此,原告的代表律师表示,希望滞纳金的标准可以参照万分之四的银行标准来算,否则租户难以承担。

  在昨日的审理中,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未能当庭达成和解意见,顺德法院将另行择日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


(编辑:尹辰)

顺德城市网首页
分享到:
数据统计中,请稍等!
< 上一篇:封闭小区建不成,业主拒交管理费垃圾围城
下一篇:伦教城管上门大检修,困难户安心过冬天 >
知识产权声明

顺德城市网(www.shundecity.com)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及页面设计、编排、软件等)的版权和/或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均受中国法律和/或相关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属顺德城市网和/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拥有。

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未经顺德城市网书面许可,对顺德城市网拥有版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在非顺德城市网所属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发行、播放、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

违反上述声明者,顺德城市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

网络违法罪 安网 举报有奖 网络违法罪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ICP备13003604号

粤公网安备 44060602000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