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高我街道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水平,全面提高公民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争做文明市民,争创文明城市,加快“文明勒流”建设,街道创建办决定在全街道开展“文明瞬间”摄影比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1、本次活动以“文明瞬间”为主题,旨在发动全街道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我街道文明城市建设,用镜头真实地反映身边的文明人、文明事,可以是单位工作、家庭生活、社会现象等各个方面,事件不论大小,突出主题,以点滴见文明。
2、每幅作品要附注释,说明照片中的时间、地点、人物以及发生的事件等,并注明作品题名,作者姓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3、参赛作品要清晰,内容紧扣主题,有创意,注重内容的真实性、画面的现场感、辅以作品的艺术性和视觉效果。
4、参赛者须提供自己的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和盗用他人作品,如因抄袭和盗用他人作品而产生的纠纷,均由该参赛者自行负责。
5、获奖入选作品的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如需使用未入选作品,则与作者另行协商。凡作品涉及肖像权、名誉权等问题均由作者自行解决。
6、主办单位拥有本次比赛的最终解释权。凡投送作品参加比赛者,均视作承认并同意本比赛所订之规则。
二、参赛方法
1、本赛事面向全街道征集作品,作者年龄、身份不限;
2、参赛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胶片、数码拍摄均可;
3、所有参赛摄影作品请冲印6英寸照片送街道创建办,入选作品要以电子文件(jpg格式)传送到leliuchuangjianban@shunde.gov.cn邮箱;
4、每位参赛者参赛作品数量限三件,可以单张,也可是一组摄影图片为一件参赛作品;
5、比赛时间:从即日起至2011年6月10日止;
6、投稿地点:勒流街道创建办(地址:勒流街道政和中路1号街道办事处三楼,邮编:528322),联系电话:26369802。
三、评选方式及奖项设置
1、本次摄影比赛获奖作品的评选由创建办组织专业人士进行评选。
2、比赛设:特等奖1名,获荣誉证书并奖金1000元;
一等奖5名,获荣誉证书并奖金500元;
二等奖10名,获荣誉证书并奖金300元;
三等奖30名,获荣誉证书并奖金100元。
四、其他事项
1、所有获奖者将在《勒流文艺》上公布,并选登作品;
2、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用作公益事业宣传、展览等;
3、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稿;
4、希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摄影爱好者踊跃投稿,尤其文明单位,更要高度重视,积极发动和组织人员参赛。
勒流街道创建办
二○一一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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