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专(兼)职在岗统计从业人员和其他有志与学习统计专业知识的人员。重点是2009年度及以前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
二、报名时间
2011年5月9日至10月31日
三、报名及培训地点
到指定的培训点进行报名,各镇(街道)培训点名单详见《顺德区统计继续教育培训点名单》。
四、报名提交的资料
(一)在《统计继续教育培训报名登记表》中登记个人信息;
(二)交验身份证(不需复印件,验后即退还);
(三)上交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培训内容
以更新知识,提高专业工作能力为培训目标,今年安排《基层统计报表填报指南》作为继续教育培训课程, 各培训点应于开班培训前填报《统计继续教育教材征订单》,提前将所需教材数量报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六、培训时间
采取分批培训的形式,报名人数符合学校开班条件即可开始培训;同时继续接受报名,待人数足够时可组织开始第二次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各培训点在确保教学质量和学时的情况下自行安排,同时将培训计划报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备案。
七、培训的形式和考试
培训以面授为主,个人自学为辅, 根据省统计局粤统办字[2011]25号文件通知要求,每门课程面授时间不少于32课时。培训结业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进行。各培训点于考试前一周,向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提出考试申请,经核准后,按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提供的试卷样题组织考试,试卷印刷、评卷和考试成绩登记造册等工作由各培训点负责。
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各镇(街道)统计组对各培训点实施培训、考试等各项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八、各培训点上报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的资料
(一)加盖单位公章的《统计教育培训结业考试成绩表》及电子文档;
(二)统计从业资格证书,证书的排列顺序必须与《统计教育培训结业考试成绩表》的登记顺序相一致。
注:《统计继续教育培训报名登记表》、考试试卷等其他资料由学校保存。
九、注意事项
(一)不要在统计从业资格证书上写字、装订等。
(二)统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人员参加培训,应先到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办理核实证书情况并遗失补办手续。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文凤
办公电话:22832190 传真22832124
电子邮箱:360090439@qq.com
十一、统计继续教育培训的相关表格可在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网站(http://sg.shunde.gov.cn)的“教育培训”版块中下载
(编辑: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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