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递温暖的力量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精品荟萃 > 壹周顺德 >
精彩专题,一览无穷

热门查看

一周顺德:谁之过?顺德未成年人涉毒人数增三成



学校开展禁毒教育活动,学生们举手宣誓,要远离毒品


  顺德城市网消息 (黄婷) 在一个暗黑的房间里,有一个群体聚集在一起,他们或将白粉兑水后注入静脉,享受不一样的快感;或掏出吸管,贪婪吸食,大喊快意………

  他们当中很多人,正处花样年华,本该还在求学,又或是意气风发地初涉社会。 

  “每次看着这些孩子,我们的心还是纠紧了。”说到所里戒毒的孩子,顺德戒毒所工作人员的心情就特别沉重。

  目前,吸毒低龄化正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青少年为了追求“时尚”“个性”,减轻成绩下降、家庭矛盾、早恋受挫、辍学流浪等压力,他们选择在毒品中寻找安慰、排遣烦恼。

  据统计,2015年顺德法院共审理各类涉毒案件697件834人(含未成年人),涉毒人员总数同比2014年增加20.6%,其中未成年人涉毒人数同比增加32%。

  近日,顺德法院发出《司法预警书》,通报顺德区涉毒犯罪案件发案形势以及未成年人防毒工作,并对外发布了多起青少年涉毒案件。《预警书》指出,根据顺德法院近年来审理的涉毒案件司法实践,结合区公安局缉毒情况分析,全区毒情相对可控,但涉毒人数有增无减,涉毒案件呈现了新特点、新危害,特别是新型毒品成为涉毒案件中的主要毒品类型。

特点
对法律无知,青少年成毒品重灾区


  从司法统计发现,本地户籍成年人和未成年人涉毒人员均呈上升趋势。其中,2016年审理的未成年人涉毒犯罪中,本地户籍未成年人比例占36.4%,不少本地户籍的涉毒人员经济较为殷实,且多数涉案人员无固定职业或者其空闲时间较多;该类涉毒犯罪呈现群体性特征,一般以朋友、老乡等群体在相对隐蔽环境下进行涉毒犯罪。从2016年已查获的涉毒犯罪的地点来看,容桂客运站附近、大良个别公寓和酒店曾被查获多起涉毒案案件,其中有未成年人参与作案,上述区域已被警方作为重点缉查地域。



在参观戒毒所的时候。学生们都表示毒品很恐怖,纷纷在禁毒代言板上签名


  新型毒品比例较大且隐蔽性强,对未成年人造成的影响也很深。当前,鸦片、海洛因等传统毒品在毒市逐渐隐退,而冰毒、摇头丸、K粉、神仙水、毒奶茶等新型毒品不断被推向毒品市场,涉毒场所由传统高发的KTV、迪厅等场所向茶艺馆、咖啡厅等新场所转移。从缉毒查获的情况看来,新型毒品外观包装跟咖啡、奶茶类似,容易迷惑未成年人。

  导致吸毒青少年最终走上不归路的最大原因是什么?《预警书》指出,对法律的无知成为青少年涉毒一个重要原因。多数未成年人对国家关于打击毒品犯罪的法律法规的无知,导致其对涉毒行为的认识错误,最后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法院建议
学校、家庭应该重视青少年涉毒犯罪


  针对当前毒情形势,顺德法院向社会通报涉毒犯罪司法形势,希望引起重视。

  《预警书》建议,通过学校和家庭加强未成年人辨识新型毒品的教育。在校学生是一个主要的未成年人群体,建议通过学校渠道,加强对未成年人辨识毒品能力的宣传,特别是对新型毒品辨识能力、新型毒品一般的传播渠道、场所、新型毒品的隐蔽性等广泛宣传。

  同时,还要重视家庭教育。《预警书》指出,从初次涉毒的犯罪情况来看,多数是由于身边的已经涉毒人员影响和带动下,加之未成年人特别是心理和生理发育期,心理防线薄弱,好奇心强,极易导致沾染毒品,甚至涉毒犯罪。因此,家长严格把关孩子进出的休闲娱乐场所和朋友圈,慎交有吸毒史或有涉毒行为的朋友。

  社会力量同样不容忽视,要为青少年营造一个“干净”的成长环境。《预警书》建议,要发挥专业力量,由普法和禁毒宣传的专职机构,统筹公、检、法的力量,总结涉案高发现象和未成年人的司法认识盲区,借助媒体的力量,加强缉毒、禁毒和预防毒品犯罪的宣传教育。

■案例解析

★家庭管教不严,本地在校未成年学生贩卖毒品


  2016年2月10日18时许,毒品买家联系杏坛在校学生陈某,提出购买三包氯胺酮。陈某收到信息后,马上联系周某,让周某联系毒品卖家李某。当天20时许,陈某、周某与买家在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一家饮品店附近见面,在收取买家毒资后,陈某将毒资存入周某的银行卡。周某收到钱后转给李某。接着,李某驾驶摩托车将一个装有三小包氯胺酮的香烟盒扔在杏坛镇顺宝花园路边。周某、陈某捡了烟盒回到饮品店对开路段,将毒品藏好,再通知买家前去取毒品。而周某将剩余的毒资发给陈某。当陈某、周某在饮品店会合时,被预伏的民警抓获。民警在买家处扣押了涉案的毒品氯胺酮。

  陈某、周某被抓获后,自愿配合侦查员抓获李某。随后,周某再次分两次转钱给李某,李某收到钱后,于当天22时许驾驶摩托车去到之前交易的地点,再将装有氯胺酮的香烟盒放在路边的树下。随后,预伏民警上前将李某抓获,并起获放于路边的毒品。周某供述,他所知道杏坛至少5个在校学生吸毒。家庭管教不严是孩子走上涉毒之路的重要原因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周某无视国家法律,贩卖少量毒品,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但陈某、周某犯罪时均未满十八周岁,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上,根据二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和悔罪态度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并结合教育改造难度,判决如下:陈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零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周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不懂法,未成年人容留他人吸毒

  2016年4月29日下午,杨某在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樵乐路某商厦办理入住房间,由王某(1999年5月,初中文化)支付房费100元,后杨某、王某与祝某、田某一起入住。

  祝某、杨某提议购买“冰毒”吸食,因祝某不够钱,王某又给祝某100元,祝会龙连上自己身上的100元共200元给杨某,由杨某向王某联系购买200元冰毒。随后,王某与田某外出去网吧上网。当天晚上,王某去到商厦的房间以200元将一小包冰毒卖给杨某。杨某、祝某遂在房间内吸食该包冰毒,王某也吸食几口冰毒后离开。后王某、田某从网吧回到房间,接着,廖某也来到325房间,杨某、祝某、廖某就在房间内把剩余冰毒吸食。期间,王某见状没有劝阻或者制止。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无视国家法律,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毒,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王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考虑本案王某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和悔罪态度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如下:王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零二十日,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记者手记

  “涉毒人员总数同比2014年增加20.6%,其中未成年人涉毒人数同比增加32%。”这是一组多么骇人听闻的数据。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不断得到改善,但未成年犯罪现象也越发频繁。

  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这些本该是祖国未来的花朵,为什么会在青春轨迹上蒙上阴影,危害社会,最终吞噬自己?或许有家庭因素,如父母离异、家人溺爱等;或者是心理因素,如好奇、无知等。但是不管哪种原因,这批青年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对毒品的危害认识不够,轻易地就迈出了第一步。

  其实,从这些案例中有很多值得我们来反思,假如这些孩子的父母能多给他们一些照料;假如学校能够多一份关心,也许他们就不会走上歧路。最后希望家长、学校和社会都行动起来,让孩子远离毒品,还他们一个美好的童年。

顺德城市网首页
分享到:
数据统计中,请稍等!
< 上一篇:壹周顺德:谁之过?顺德未成年人涉毒人数增三成
下一篇:壹周顺德:大良学子在酣畅淋漓中阳光成长 >
知识产权声明

顺德城市网(www.shundecity.com)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及页面设计、编排、软件等)的版权和/或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均受中国法律和/或相关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属顺德城市网和/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拥有。

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未经顺德城市网书面许可,对顺德城市网拥有版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在非顺德城市网所属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发行、播放、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

违反上述声明者,顺德城市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

网络违法罪 安网 举报有奖 网络违法罪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ICP备13003604号

粤公网安备 44060602000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