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顺德发生的未成年性侵案中,多为熟人作案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梁雯雯 通讯员幸金球) 近日,国家教育部等四大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寄宿制学校对所有女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男性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该意见的发布,再次引起社会对未成年儿童遭性侵现状的关注。
近日,记者带着有关预防儿童被性侵等未成年人保护问题采访了顺德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的一线法官。
■现状
发案形势总体稳定,但个别案件性质恶劣
记者从顺德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今年以来,顺德法院受理了多件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就在今年的“六一”前夕,顺德法院发出了首份《司法预警书》,重点关注未成年人保护问题。法院以未成年人作为侵害对象的160多件各类暴力犯罪案件进行分析,发现抢劫、性犯罪等两大暴力犯罪尤其突出。
顺德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庭长陈晓红坦言,近两年来,顺德未成年被性侵的情况总体稳定,虽然媒体高度关注并做了大量预防犯罪的宣传工作,但法院每个月仍然会接收到关于未成年人被性侵的案件。甚至有未成年女童在幼儿园被侵害等性质较为严重的案件发生,对此,陈晓红表示痛心。
值得关注的是,在审理这些案件的时候,通过总结分析,陈晓红发现,顺德发生的未成人被性侵案有着一些共性的特点。而作为承担全区涉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审判工作的顺德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正在由单一审判职能向审判(罪犯)、教育(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被侵害)三重职能转变,为全区未成年人的成长提供法治保障。
■分析
特点一:异地务工子女容易成性侵对象
记者了解到,顺德发生的未成年人遭性侵案件中,受害的未成年人年龄普遍在10至15岁之间,年纪最小的甚至只有4至5岁。其中,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容易成为性侵的对象。
顺德是一个制造业较发达的城市,有着140多万的异地务工人员。而这些务工人员家长大都忙于生计,欠缺对子女的照顾,这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据了解,顺德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性侵案当中,相当一部分的受害人是异地务工子女。
陈晓红分析说,作案者就是看中异地务工子女身边没有家长看管,从而对受害人实施性侵。“比如说,有些未成年人趁着暑假来到父母身边,但由于家人日间要上班,把孩子留在家。而孩子本身自我防范意识较差,没法保护自己,即使被侵害,也难以反抗。”
特点二:熟人作案,有老乡也有邻居
除了家长监管不足容易造成孩子被侵犯外,未成人被性侵案中,普遍存在是熟人作案的特点。陈晓红表示,根据其受理的未成年人性侵案中,熟人作案的机率较大。“这些熟人既有老乡,也有邻居。”
据了解,由于部分异地务工人员居住在治安环境较差的出租屋里,而出租屋周围同时可能居住着老乡或是其他地方的异地务工人员。一方面,家长和孩子对熟人的防范较低,当作案者看到家长不在家时,就通过一些手段,哄骗孩子,进而实施侵犯。由于实施侵犯的可能是孩子认识的人,导致孩子往往疏于防范。
由于作案者大多是在隐蔽的出租屋内实施性侵,而孩子因害怕或者是受到作案者的哄骗甚至是恐吓后,不敢告诉家人。陈晓红向记者举了一个案例:顺德曾发生过一起女童性侵案,作案者是受害人的邻居。作案者通过哄骗的手段,对受害的女童进行了性侵,事后,还哄骗女童不准告诉父母。由于受害人年纪较小,事发后,不敢告诉家长。直致最后家长发现孩子情况不妥,才向孩子了解情况,最后得知孩子遭到了邻居的侵犯。
特点三:网络成性侵案推手,学生受骗多
此外,在与记者分析当前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的特点时,陈晓红还特意提到了一点:当前,网络发达,交友软件多样,未成年人遭性侵的风险越来越高。陈晓红表示,近年来,因网络交友被性侵的未成年人案件也普遍增加。
随着QQ、微博、微信等聊天工具的出现,未成年人接触网络的渠道越来越多。因于未成年人心智未成熟,容易成为被犯罪分子作案的对象。早前,顺德也曾经出现过未成年女学生因在网上认识了一位男子,经过网络聊天,男子要求与女学生约会。
但是,在约会的时候,男子以各种理由,把女学生骗至出租屋内,然后对学生实施性侵。陈晓红表示,近两年来,因网络引发的性侵案也在逐渐增加,并且越来越明显。尤其是现在有了微博和微信后,未成年人在交友过程中,辨别能力较差,容易上当受骗,最终遭到不法分子的侵害。
■法院措施
法院首创《司法预警书》,给学校家长提醒
由于未成年遭性侵的案件逐年在上升,这一现状引起了顺德法院的重视。今年“六一”前夕,顺德法院在全省率先创新机制,向顺德区教育局发出了首份《司法预警书》,再由教育局向区内学校发布,以引起学校以及家长对相关情况的重视。
目前,顺德法院正在计划针对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向教育部门以及学校发出第二份《司法预警书》。据法院工作人员透露,目前预警书正在草拟当中。接下来,法院还可能进一步加强与学校的沟通交流,共同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或设法官志愿者,把法律知识送进学校去
陈晓红透露,《司法预警书》引起了学校的重视,有学校针对预警书里提及到的未成年人抢劫、性犯罪等两大暴力犯罪情况,请法院进校讲课。法院工作人员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向学生传递法律知识。
在与记者交流中,一位法院工作人员透露,目前,法院还在考虑,如果条件允许,有可能会组织一支法官志愿者队伍。日后,这支队伍可以深入到学校去,通过讲座或上课的形式,把法律知识送进校园去。不过,该想法目前还没有最终确定,但法院方面表示,将会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进行更多有益的尝试以及突破,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并引起社会的共同关注。
谈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陈晓红表示,除了法院、学校,保护未成年人更需要全社会一起来努力。“毕竟我们都不希望再看到这些惨剧的发生,因为一个孩子被伤害就可能会影响到一个家庭,甚至两个家庭,他们的成长,需要全社会一起给予关注。”
■建言
陈晓红表示,家长在日常生活中要多向孩子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平时提醒孩子不要轻易和陌生人说话,当有陌生人接触时,先跟父母说一声,让孩子形成让家长帮忙把关的意识。
在学校方面,要加强法制知识的宣传,学校老师可以通过一些提醒或者是一些主题班会等方式,加强孩子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同时,陈晓红也表示,希望同新闻媒体合作,借助传媒力量向社会传递法院的声音,发动社会力量,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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